京津冀發布首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領域協同地方標準
組織機構“數字身份證”功能更健全
近日,由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共同編 制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元交換規范》《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共享應用規范》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發布,將于2024年2月18日起在京津冀三地同步實施。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組織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不變的身份標識,是組織機構的“數字身份證”,為各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奠定基礎,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基石。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實施至今,京津冀各區域動態更新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已經建成,覆蓋機構編 制、司法行政、民政、民宗、工會、市場監管等登記管理部門。京津冀三地根據各政府部門需求分別開展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應用服務,但應用方法和技術手段不盡相同,且存在數據服務動態性差、共享和應用效率低、安全性較差等問題,影響了數據資源共享應用的整體效能。為助推京津冀協同發展,規范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交換,強化區域間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共享應用,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共同提出制定這兩項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
規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共享應用,對京津冀各政務部門間數據共享,建立跨部門、跨平臺數據共享應用體系發揮著重要作用。公共服務一體化融合方面,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信息是重要的基礎政務資源,具有全面性、共享性、融合性等特點,為各級政府部門開展電子政務、加強行政管理、監督企業事業單位與社會團體經濟社會行為等提供數據支撐。“互聯網+監管”實施方面,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機構全生命周期具有唯一身份標識功能,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引入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領域,有助于政府部門進行機構信息歸集、歷史溯源、政務治理,充分發揮政務監管效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信息的有效共享,對于建立京津冀信用數據共享專區,助力信用信息跨區域互認,形成數據互通聯動的一體化格局意義重大。
作為首批發布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領域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兩項標準圍繞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資源整合、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礎資源庫建立,對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元進行了規定,對京津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接口應用作出技術要求,旨在為政府部門間業務協同提供身份認證、安全核驗及數據共享應用。
兩項標準將為跨地域、跨部門、跨平臺應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資源提供統一化、標準化技術支撐,為開展公共服務一體化融合、推進“互聯網+監管”實施、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提供數據支撐,進一步強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數字身份證”作用。(記者 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