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在“安全防范”一章中規定,在重要國家機關、國防軍工單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單位以及重要軍事設施的周邊安全控制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實施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簡稱“建審許可”)。
通過制定專門法律規范和加強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查監管,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我國在相關領域完善法律制度,為維護我國國家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什么是“建審許可”?
“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是國家安全機關依據法律實施的一項行政許可工作,主要職責是對重點要害單位周邊安全控制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實施審批和監管,及時發現防范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利用相關建設項目實施間諜活動,預防和化解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隱患。安全控制區域外的建設項目無需國家安全機關建審許可。建審許可由設區的市級國家安全機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具體實施。
為什么開展“建審許可”?
如果安全控制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忽視國家安全,會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實施間諜活動提供可乘之機,留下安全隱患。建設項目建成后再去消除隱患,往往只能拆除重建或者大幅改造,經濟成本巨大。因此,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實施建審許可,綜合施策,將間諜活動風險消除于未萌,經濟代價最小、防范效果最好,可以有效統籌發展和安全,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如何申請辦理“建審許可”?
申請人可通過政務服務大廳、辦事窗口、線上辦理等渠道,申請和咨詢建審許可,了解建審許可服務指南、辦理流程指引等信息。“國家安全部建審許可服務網”(www.jsxk.gov.cn)公布了國家安全機關實施建審許可工作的法律依據、建審許可辦理流程以及相關規范要求,提供了各地方建審許可受理場所、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申請人可以事先通過網站查詢或電話咨詢,前往政務服務大廳、辦事窗口或通過線上渠道提交建審許可申請材料,國家安全機關將依法進行受理、審查、決定等。
違反“建審許可”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在安全控制區域內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根據《反間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可以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使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件,或者由國家安全機關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