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中院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中發現,當事人“不知法而犯罪”的情況比較普遍,尤其是廣大農村地區群眾環保意識淡漠,不懂法、不守法問題突出,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在農村地區易發、頻發。
為從源頭上遏制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發生,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實現案源、訴源、訪源有效治理,在第一個全國生態日來臨之際,石家莊中院向各基層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市4300余個行政村設置、懸掛《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警示牌》,對污染環境、非法采礦、盜伐濫伐等破壞環境資源常見行為,以通俗易懂的語言提示廣大群眾,輕則違法受罰,重則犯罪入獄。
據了解,截至8月15日已完成主要村鎮的掛牌工作,9月底前將完成所有行政村掛牌工作。(通訊員 侯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