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洪澇災害災后動物防疫工作,8月4日,省農業農村廳制定《洪澇災害災后動物疫病防控九大舉措》,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重點落實落細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消毒滅源、緊急免疫等各項災后動物防疫措施,確保洪災之后無大疫。
強化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及時打撈收集死亡畜禽,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養殖者主體責任,組織人員加大對“過水”和滯洪區的排查力度和頻次,及時打撈收集因災死亡畜禽尸體。加強死亡畜禽運輸管理,死亡畜禽運輸車輛應防水、防滲、耐腐蝕、易清洗消毒。運輸過程中應盡量避免經過人口聚居區、畜禽養殖密集區。嚴格無害化處理,不得買賣、加工、隨意棄置因災死亡畜禽。
強化清洗消毒和媒介消殺。加強關鍵場所預防性消毒,對畜禽圈舍、屠宰加工場所、畜禽交易市場等,全面開展預防性消毒。對死亡畜禽發現、收集、處理等場所和運輸工具,科學規范開展清洗消毒,防止病原擴散。加強媒介生物的控制和消殺,在蟲媒疫病易發區域,對養殖場及周圍環境噴灑殺蟲劑。
強化監測預警。重點監測受災地區、疫源地等高風險區的畜禽,增加監測頻次。加強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監測,及時分析研判受災地區動物疫病發生和發展態勢。
強化緊急免疫。對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根據免疫抗體監測情況及養殖場周邊疫情情況,及時強化免疫。對其他畜禽傳染病,根據疫情動態,做好預防免疫接種。對曾發生炭疽、豬鏈球菌病的地區,組織開展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預防性免疫接種范圍。
強化檢疫監管。規范開展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一旦發生異常情況,采取必要措施,限制畜禽移動和產品流通,將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嚴把屠宰和無害化處理關口,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運輸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場,維護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強化養殖生產管理。及時清理畜禽養殖場周圍環境、污物、雜物等,疏通場區排水通道,排出場內積水。加強畜禽飼養管理,有序恢復生產。
強化應急準備。盤點檢查轄區內動物疫苗、消毒藥品、防護服、手套等物資儲備情況,確保應急物資儲備充足。加強運輸車輛、冷庫、冰箱、冷藏箱等設施設備維護和管理,確保有效運轉。加強應急力量配備,嚴格落實重大動物疫情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隨時做好應急準備。
強化宣傳和人員防護。充分利用多媒體手段,推送災情預警、疫情信息和災后動物防疫知識,指導養殖場戶做好防疫管理,改善養殖場生物安全條件。從事免疫、清污、消毒以及死亡畜禽收集、運輸、處理的人員,作業時應正確穿戴防護服、口罩、手套、護目鏡、水靴等防護用具。
強化聯防聯控。強化與衛生健康、林草、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的聯防聯控機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合力做好炭疽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河北于8月3日至10日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病原學緊急監測工作。截至8月5日,全省檢測樣品1786份,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記者 郝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