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印發《2023年河北省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在鞏固好全省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薄弱村基本清零成果的基礎上,確保10萬元以上村占比穩定在60%以上。
方案提出,將全面盤活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用好用活集體建設用地政策。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符合規劃、經過依法登記程序、列入年度用地計劃后,出讓、出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于建設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經營。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盤活使用空閑、廢棄、低效利用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優先發展實體經濟,保障發展鄉村產業、鄉村建設的用地需求。同時將盤活閑置經營性資產、強化人才支撐和保障等。(記者 史自強)
《 人民日報 》( 2023年04月13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