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出臺
總部企業落戶石家莊最高可獲五千萬元獎勵
近日,《石家莊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出臺。該市將重點支持從事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總部企業的發展。辦法提出,對新引進企業經認定為總部企業的,按其在石實繳注冊資本的3%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自認定為總部企業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予以兌現。
投資獎勵方面,企業經認定為總部企業的,在石家莊市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產業項目,按核定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的3‰給予獎勵,單體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投資完成后一次性撥付。
經營貢獻獎勵方面,總部企業自認定次年起,年度統一核算的營業收入較上年增幅不低于10%,前3年按照營業收入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企業培育壯大獎勵方面,總部企業自認定年度起,首次被評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同時入選多個榜單的,按獎勵額最高的一項執行。
辦公用房補貼方面,經認定的總部企業自認定之日起,自建或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給予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的,自其完成工商、稅務登記并入駐辦公起,三個年度給予2元/天/平方米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企業實際租金,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享受補貼期間辦公用房不得空置或轉租。
高端人才獎勵方面,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高端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60萬至96萬元的,給予相當于其年度工資薪金收入對市及以下財政貢獻的1.5倍獎勵;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96萬元以上的,給予相當于其年度工資薪金收入對市及以下財政貢獻的2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土地支持方面。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申請獨立建設總部建筑物的,選址符合石家莊市相關規劃且分割租售面積不超過總建筑面積40%的,由企業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采取公開出讓方式供地。重點招商引資的總部企業用地,在土地公開出讓時,對地塊開發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列入公開出讓文件。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對認定的總部企業頒發“石家莊市總部企業”證書,并兌現支持政策。(記者 任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