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質量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發展改革委、河北省民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管理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合理確定年度計劃、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強化施工過程管理、抓好改后長效管理等10方面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管理。
《措施》強調合理確定年度計劃。各地應從實際出發,認真做好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根據本地資金籌措和組織實施能力以及小區現狀,科學制定年度改造計劃。嚴禁將不符合改造范圍的小區納入改造計劃,堅決防止財政資金大包大攬,堅決防止盲目舉債、亂鋪攤子,納入年度改造計劃的小區必須當年完工。
《措施》鼓勵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培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模化實施運營主體,積極探索由實施運營主體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為金融機構提供清晰明確的支持對象。結合城市更新、老舊街區、老舊廠區等片區改造打包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拓寬融資渠道。
《措施》明確組織居民全程參與。小區80%以上居民同意方可納入改造計劃,征求80%以上小區居民意見確定改造方案,小區改造方案應經小區80%以上居民表決同意,居民滿意度達到80%以上的改造項目方可竣工驗收。對改造完工但居民滿意度未達80%的小區,根據居民意見對改造內容進行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滿意度達到80%以上。(記者 邵玉姿)
《人民日報》(2022年12月01日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