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中心獲悉,經與石家莊市稅務部門共同研究,決定將石家莊市2022年11月份社會保險業務期延長至2022年11月30日。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期
將石家莊市2022年11月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三項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期延長至11月30日。各參保單位可在11月30日前申報核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需要辦理職工退休的參保單位,應于11月28日前完成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與繳納,避免跨月記賬造成計發養老金時間延誤。
二、關于繳費基數核定工作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進行繳費工資申報或初次申報未通過審核,需要進行二次申報的參保單位,可先按照上年繳費基數申報核定11月份社會保險費,12月份再進行繳費工資申報及繳費基數核定,以確保11月份申報核定及繳費業務不受影響。
三、有關要求
1、各參保單位,務必于12月份完成繳費工資申報和繳費基數核定工作,12月份未核定今年繳費基數的將無法進行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
2、各縣(市、區)社會保險中心,要統籌做好各項業務受理、業務審核工作,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3、各參保單位12月份要早準備、早申報、早繳費,防止12月份因為疫情等原因造成業務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