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山海關古城保護條例》將于9月1日起實施
古城保護,讓更多文物和文化遺產活起來
近日,秦皇島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秦皇島市山海關古城保護條例》(簡稱《條例》)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明確,山海關古城保護過程中要遵循統籌規劃、保護優先、合理利用、科學管理的原則。要以文化傳承、休閑旅游、傳統居住為主導功能,保持古城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文化傳承性和生活永續性,讓更多文物和文化遺產活起來。
《條例》明確山海關區人民政府負責山海關古城保護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編制《山海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各級政府編制或者修改其他規劃,涉及山海關古城保護內容的,應當與《山海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協調一致。《條例》要求,古城應當整體保護,保護各類文化遺產,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得擅自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要求傳統風貌建筑的維護修繕遵循不改變傳統風貌特色原則,按照傳統建筑的樣式、結構、材料進行修復,不得改變傳統風貌建筑外觀特色和院落格局。在山海關古城從事建設活動,不得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不得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得隨意拆除體現城市特定發展階段、反映重要歷史事件、凝聚社會公眾情感的既有建筑,不得對古城的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
《條例》明確,山海關區政府應當制定文物、歷史建筑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傳承利用辦法,堅持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有序開放展示文物。充分挖掘山海關古城的歷史故事、文化價值、精神內涵,研究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扶持有關專業人才以及民間藝人傳徒、授藝,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條例》還規定,山海關區應制定古城民居管理辦法,編制古城傳統民居風貌導則,強化居住吸引力,延續古城居住功能,保持古城生活真實性和整體活力。市、區兩級政府應當建設和完善山海關古城及周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古城倡導慢行交通優先,結合城墻、綠帶及傳統風貌和特色街巷,形成慢行網絡。區政府應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綜合運用物防、人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山海關古城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山海關區區長劉尤優說:“我們將以《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完善古城管理體系,制定配套措施,進一步鼓勵各類文化業態發展,全力提升山海關古城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促進其繁榮發展。”
目前,山海關區已成立了山海關古城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加快古城繁榮發展的統一指導,下設古城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6個工作專班,圍繞保護、提升、規劃、運營等工作重點,完善古城管理運作架構,理順古城管理運營機制,推動古城繁榮發展步入“快車道”。
同時,該區將制定文物、歷史建筑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傳承利用辦法,依托具備條件的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作為博物館、陳列館或者參觀游覽場所,有序開放展示文物,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充分挖掘山海關古城的歷史故事、文化價值、精神內涵,全面展示利用長城文化、軍事文化和民俗文化。
此外,該區確定了古城的經營業態,將以本地特色餐飲、文化旅游產業為主,鼓勵開發和推廣古城傳統美食、傳統手工藝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特色民宿,設立特色主題博物館、藝術館、文化研究基地,組織開展傳統節慶、特色旅游、文化年以及其他有利于古城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的活動,實現高端文旅度假與現代商業生活創新融合。(記者 孫也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