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日前,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參保登記和異地就醫中心發布《關于階段性緩繳省本級中小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明確從7月起,對省本級中小微企業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7月費款的企業,可從8月起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申請退回7月費款,緩繳所屬期為7月的單位應繳部分。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實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省本級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企業劃型按照2020年度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劃型執行,如企業對劃型結果有異議或現有信息無法滿足劃分企業類型需要的,采用告知承諾制,參保單位按規定流程補充劃型依據,并作出書面承諾,單位對承諾信息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省本級中小微企業放棄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填報《中小微企業放棄階段性緩繳承諾書》(在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官網下載),拍照或掃描后,發送郵件至hebyidijiuyi@163.com。
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省本級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正常劃撥。
保障相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省本級中小微企業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企業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企業緩繳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最遲在2023年6月征期內補繳到位。(記者 呂若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