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廣大律師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強化“河湖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律師聯動機制,持續改善河湖面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推動河湖長制有能有效,近日,秦皇島市司法局會同市河長辦聯合印發了《秦皇島市律師行業服務河湖長制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按照“河湖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律師聯動機制的建立要求,采取雙向對接的方式,建立河湖長律師協作機制;以市律師協會下設的資源與環境保護業務委員會為基礎,設置河湖長制法律服務團隊專業服務機制,常態長效地為河湖長制重大工作部署、重點難點破解和目標要求等工作開展研討、論證等法律服務;按照市級家、每縣區家的標準設立律師服務法律工作站,為市縣(區)河長辦、水務局等各工作部門和各級河湖長提供精準專業的法律服務,為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等當好法律智囊團;構建律師河長高效法律服務機制,選派的律所或律師,充分發揮律師參與河湖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專業水平,為各級河湖長提供具體性、可操作性的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務。
“河湖長律師機制的建立與落實,有效地組織引導廣大律師積極參與服務河湖長制公益法律服務,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不斷提升河湖生態環境司法工作水平,為河湖生態環境筑牢法治屏障,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