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發布《用人單位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實施細則》
用人單位新招用三縣戶籍人員將獲補貼
日前,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改革發展局發布關于印發《用人單位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通知,加強企業用工保障,鼓勵用人單位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
《實施細則》規定,對雄安新區注冊服務型企業、其他類型企業和參建企業(含勞務分包企業)在雄安新區產業互聯網注冊并通過平臺發布崗位需求,在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招用新區三縣戶籍人員(不包括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和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社會組織人員,以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準),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資金。其中,新區注冊服務型企業補貼標準1000元/人,需與勞動者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提供3個月工資發放記賬憑證或銀行代發工資對賬單。新區注冊的其他類型企業補貼標準500元/人,需與勞動者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提供3個月工資發放記賬憑證或銀行代發工資對賬單。參建企業(含勞務分包企業)補貼標準500元/人,需將合同、考勤、3個月以上的工資發放記賬憑證或銀行代發工資對賬單錄入雄安新區勞務實名制監管系統,并推送到河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用人單位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一年內同一人只可申領一次。
同時,《實施細則》規定了補貼的申報、審核程序。申報時,用人單位需通過雄安新區產業互聯網平臺發布用工崗位,簽訂合同后,錄入雄安新區產業互聯網平臺,通過雄安新區產業互聯網平臺按實際新增招用就業的人數,向注冊地所在人社部門提出新增就業補貼申請。需提供《用人單位申請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承諾書》《用人單位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申請表》《用人單位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新增就業人員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為新增就業人員發放工資的憑證材料、勞動合同復印件(除參建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外,勞動合同需在注冊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備案)等相關材料。
據悉,該項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申報結束日期為2023年4月10日,用人單位可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申報。(河北日報記者田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