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建房和經營性(含出租)房屋為重點
河北省迅速排查整治既有房屋安全隱患
從河北省住建廳獲悉,河北省將在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危房排查整治、“兩違”清查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的基礎上,突出自建房和經營性(含出租)房屋重點,迅速組織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查漏補缺。5月30日前完成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用作經營(含出租)的農村自建房進行重點排查整治,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和技術專家的作用,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業、停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持續完善動態排查監測機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危房不住人。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要在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城鎮房屋(包括住宅和學校、幼兒園、賓館、影劇院、商場等公共建筑)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排查應全面覆蓋,聚焦城中村、非集中連片棚戶區等重點區域,重點檢測鑒定經營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較早、建設標準偏低、失修失養嚴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確保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于鑒定為C級、D級的危險房屋,要及時納入城市危險房屋臺賬管理。
對排查存在隱患的城鎮房屋,要分級分類迅速整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對于暫時無法拆除的D級危險房屋,尤其是其中用作經營(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業,嚴格落實停用措施,確保全部騰空、住戶全部撤離,同時設置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區域,實行封閉管理,防范人員倒流;若D級危房是業主唯一住房且用于自住,要將業主列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考慮對象,或通過市場化手段妥善解決群眾居住問題。要將列入危險房屋臺賬的教育、醫療、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筑情況及時移交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由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產權人(管理人)制定整治計劃并開展工作,需要停用(停業)的立即組織實施,確保守住安全底線。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創新城市危險房屋隱患整治方式,提高治理效能。要結合城市更新、城市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行動、計劃,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危險房屋整治方案并推進實施。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產權人無力整治的危房,要向屬地政府匯報,爭取政策支持,籌集專項資金,確保及時解危。(記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