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委農辦、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2022年河北省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工作方案》,到2022年底,在確保全省集體收入5萬元以上村占比達到90%以上基礎上,力爭5萬元以下村基本清零,確保10萬元以上村占比達到50%以上。
工作方案提出,2021年以來,全省49442個行政村實現了集體經濟零收入村全部“清零”,5萬元以上村達到84.5%、10萬元以上村達到44.1%。但農村集體經濟普遍薄弱、質量不高、動力不足以及發展不平衡問題仍較為突出,特別是5萬元以下薄弱村仍占15.5%。
2022年,河北省將以農村集體資產要素的有效利用為基礎,以增強農村集體實力為目標,因地制宜,一村一策,著力拓寬發展途徑,創新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積極探索集體經濟多種發展模式和實現形式,加快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定位向整體提升轉變、經營機制向市場化轉變、發展方式向增強造血功能轉變,初步建立農村集體經濟收入穩定增長機制。
全面盤活集體資產。支持村集體充分開發利用盤活集體資產資源,拓展發展空間,挖掘增值潛力,推動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增加集體資產轉化為資本的途徑和能力。開展農村集體承包合同清理規范,在鞏固前期清理成果基礎上,指導各地徹底糾正和清理集體資源違規發包、長期低價發包、逾期未收回等問題。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通過占補平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方式,增加集體收益。指導村集體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空心村治理等,培育農宅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村集體通過統一流轉、管理服務、投資入股等方式,參與收益分配。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通過購買或共建商鋪、酒店、商場、標準廠房等物業資產,獲得穩定收益。
大力發展服務經濟。鼓勵村集體以提供統一管理、有償服務等形式,領辦創辦各類服務實體,為農民提供技術、信息、物資、流通等生產生活服務。支持村集體通過代耕代收、農技推廣、農資供應、統防統治等,為農戶和各類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產前、產中、產后托管服務,服務費納入集體經濟收入。鼓勵村集體通過成立勞務服務隊,組織村內富余勞動力,以實行勞務總承包等方式承接農村交通、水利、基礎設施維護等勞務服務,承接平原造林養護、美麗鄉村運行管護等服務事項,對外提供勞動中介和輸出等有償服務。引導村集體承接金融、保險、廣電、通信等有償代理服務,創新開展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為農村電子商務提供通信代理、直購直銷等線上線下服務。支持村集體開展物業管理、家政服務、清潔衛生等鄉村生活性業務并從中獲取收益。
積極開展股份合作。充分發揮農村集體資產作用,對內通過土地股份合作方式聚集資源要素,對外通過產業項目,引入城市工商資本、新型經營主體等社會資本,發展股份合作經營。以村集體為平臺,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龍頭企業+農戶”等模式,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等要素股份合作。引導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參股、入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業園區建設、山區開發以及鄉村旅游、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引導工商資本以租賃、托管、入股等方式參與集體經濟發展,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合作模式,帶動集體經濟發展。
健全完善管理機制。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充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加快構建經營靈活、管理有效、運行穩健的發展新機制,增強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內生動力。健全村集體經濟法人治理機制、收益分配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河北日報記者 郝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