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要求,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加快建設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和綠色低碳、生態優美的現代化河北。
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任務;全省PM2.5平均濃度確保達到37微克/立方米,力爭達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確保達到75%,力爭達到80%;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確保達到70%,力爭達到80%;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98%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全部消除黑臭水體,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河北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二、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一)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開展碳達峰行動。開展低碳和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健全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測監管制度,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二)聚焦國家重大戰略打造綠色發展高地。強化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完善聯合立法、協同執法、環評會商機制。統籌城水林田淀系統治理,打造雄安新區綠色高質量發展“樣板之城”。高標準推進張家口、承德首都“兩區”建設。
(三)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3%以上。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
(四)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推動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
(五)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快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依法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評價認證。大力推行綠色制造,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
(六)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七)打好重點城市“退后十”成果鞏固攻堅戰。聚焦重點城市產業、能源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開展重點行業資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對標行動,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穩定退出全國后十位,力爭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八)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聚焦秋冬季細顆粒物污染,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完善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依法嚴厲打擊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行為。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9%以內。
(九)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安全高效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鞏固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加強工業爐窯綜合治理。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到2025年,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
(十)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實施清潔柴油車(機)行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加大清潔能源汽車推廣力度,有序推動唐山純電動重型貨車換電模式試點,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加快發展綠色運輸,到2025年,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集疏港綠色運輸方式占比達到80%以上。
(十一)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治理。強化施工、道路、礦山、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推廣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深化餐飲油煙污染和惡臭異味治理。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到2025年,大型規模化養殖場氨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十二)打好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攻堅戰。統籌全流域水生態環境整治和修復,“補水—治污—防洪”一體推進。加快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統。實施全流域工業企業清潔化改造。加強農業農村和淀區旅游污染治理,科學開展淀區生態清淤,持續實施白洋淀生態補水。到2025年,淀區國控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及以上標準。
(十三)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統籌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鄉村,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農業農村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全面完成市政合流制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設區市的建成區黑臭水體實現動態清零。到2024年,縣級城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十四)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進城市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加強農村水源地保護。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并開展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到2025年,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
(十五)打好近岸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實施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質提升行動。強化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加強海水養殖環境治理,加強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加強海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和應急能力建設。到2025年,主要入海河流水質力爭達到Ⅲ類及以上。
(十六)強化陸域海域污染協同治理。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動潮白河、灤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推進衡水湖、察汗淖爾等重要湖泊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沿海城市加強固定污染源總氮排放控制和面源污染治理。
五、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十七)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農村黑臭水體實現動態清零。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行動,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5%,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十八)深入開展鄉村生態振興。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聚焦補齊鄉村生態環境突出短板,深化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開展鄉村生態振興試點。
(十九)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依法推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受污染耕地集中的縣開展污染溯源,制定實施安全利用方案。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要求,治理和管控措施覆蓋率達到100%。
(二十)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嚴格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準入管理。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焦化等行業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推進騰退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到2025年,建設用地土壤污染修復和風險管控措施實現全覆蓋。
(二十一)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深化雄安新區“無廢城市”試點,在各設區市開展“無廢城市”創建。加快邯鄲、唐山國家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和承德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
(二十二)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劃定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并強化保護措施,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及污染風險管控。健全分級分類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
六、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十三)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推進荒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弘揚塞罕壩精神,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進河湖淀和沿海濕地保護修復。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36.5%,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73%以上,濕地保護率達到44%。
(二十四)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快推進太行山、燕山等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區域調查、觀測、評估。加強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加大青頭潛鴨、遺鷗等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拯救力度。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嚴格外來入侵物種防控。
(二十五)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狀況監測評估。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市、縣)創建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
(二十六)嚴密防控環境風險。開展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完成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開展涉鉈企業排查整治行動。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任務。健全突發環境事件跨省域市級聯防聯控機制。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確保核與輻射安全。
七、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二十七)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加快固體廢物、港口污染防治等地方立法,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強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行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建立健全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依法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為。
(二十八)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和投入機制。完善降碳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排污權政府儲備制度,推動排污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健全密云水庫、官廳水庫、引灤入津上游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強轉移支付分配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相銜接。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等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
(二十九)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開展污水處理廠差別化精準提標。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設施運行維護。逐步實現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
(三十)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科技體系。建立健全基于現代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深化白洋淀流域生態環境修復與治理技術基礎研究。加快智慧環保體系建設,形成省市縣縱向貫通、線上線下聯動的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八、加強組織實施
(三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攻堅機制。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研究制定強化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關措施。
(三十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長期堅持、確保實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協、法院和檢察院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三十三)強化監督考核。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制度,將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落實情況作為重點,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十四)強化宣傳引導。廣泛宣傳生態文明理念,講好生態文明建設“河北故事”。發展壯大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力量,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和有獎舉報機制。
(三十五)強化隊伍建設。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對污染防治攻堅戰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