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三號)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于2021年12月31日表決通過:
決定任命石小璞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2月31日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立國為唐山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張爽唐山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洋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
接受張洋辭去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備案。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澤輝為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黃正洪為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
李麗唐山市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陳洪橋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褚建全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苗松林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艷明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馮廣東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鄭金寬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月臣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付春生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宣少川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吳振興為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張景常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濤為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馮振東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李學軍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邯鄲
邯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12月31日邯鄲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邢海平為邯鄲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任命:
祝紅娟為邯鄲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韓強為邯鄲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李延國、岳建國、閆立新、秦向東、楊維華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張曉彥為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免去:
于秋波的邯鄲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
華國英的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姜霜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馮娟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少年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偉烈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徐世民、李文華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雷現軍的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承德
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尹崧為承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劉濤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孫雷的承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免去:
王剛的承德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免去:
徐巖波的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于相成的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關于霍紀東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
霍紀東同志任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崔延斌同志任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不再擔任衡水市生態環境局環境督察專員職務;
靳永超同志任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志彬同志任同志任衡水市生態環境局環境督察專員(試用期一年);
趙志勇同志不再擔任衡水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宋愛勇同志試任衡水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已于2021年11月期滿,同意該同志按期正式任職。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0日衡水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韓亞杰為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紀金鵬為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刁宏震為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欒建文為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袁愛軍為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滄州
滄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31日滄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免去:
張建亭的滄州市大運河文化發展帶建設辦公室主任職務;
吳向東的滄州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二、決定任命:
王 鵬為滄州市司法局局長;
許建軍為滄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建亭為滄州市審計局局長;
張 強為滄州市大運河文化發展帶建設辦公室主任。
三、任命:
孫蘭芬為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雄安新區
雄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29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楊賀新為雄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龐永生為雄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金衛東為雄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二、免去:
袁愛民的雄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龐永生的雄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金衛東的雄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閆肅(女)的雄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立新的雄縣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王會平(女)的雄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煥婷(女)的雄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雄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1年12月29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張文安為雄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荊曉軍為雄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二、免去:
滕保安的雄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