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出臺引發社會關注——
擰緊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閘”
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據統計,2018年以來,我省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4000余起、死亡1600余人、受傷3500余人,占全部交通事故總量的20%以上,且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與此同時,我省電動自行車充電發生的火災起數也呈上升趨勢。
近日,《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發布,并將于明年5月1日起實施。我省為何要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立法,條例主要對哪些問題進行了強制和規范,能否讓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出行更加安全有序……針對當前群眾關注的這些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
源頭治理
加強非標電動自行車的監管
眼看綠燈閃爍,一名外賣小哥駕駛電動車突然從身后躥過去“搶燈”,差點撞到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急剎之下電動車倒地,外賣灑了一地……提起前幾天過馬路時目睹的交通事故,石家莊市民小張至今心有余悸。
“騎得比摩托車還快,真怕哪天撞到我。”小張有些擔心。
電動自行車可以跑多快?根據2019年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我國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
然而在隨機走訪中記者發現,多家電動車銷售網點在售的電動車最高時速可達到60km/h。有商家表示,即使是限速的電動自行車,也可通過“解鎖”“更換電瓶”等方式提高時速。也有消費者表示,更傾向于購買裝有高電壓電池的電動自行車。
目前,我省存量電動自行車中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簡稱非標電動自行車)約占70%。相比之下,駕駛非標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更容易發生事故。根據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武漢分院的研究結果,電動自行車時速每提高1公里,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將增加10%。
《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明確要求,生產、進口用于國內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配合條例實施,我省也將加強對非標電動自行車的監管。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專項檢查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經營性拼裝、加裝、改裝,以及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等違法違規行為。
“消費者如發現上述情況,可撥打12315進行舉報,與我們一道維護市場環境。”該負責人表示。
宣傳引導
養成佩戴安全頭盔良好習慣
今年10月26日上午,一輛面包車在滄州市清池大道通過路口時闖紅燈,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王某頭部與面包車車輪碰撞后,又重重地摔在地面上。萬幸的是,因佩戴了安全頭盔,王某身體雖多處骨折,但頭部并未受傷。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是保障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的重要手段。然而,當前我省騎乘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佩戴率還比較低。今年上半年,全省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75.76%因顱腦損傷致死。
“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應該與駕駛、乘坐汽車系安全帶一樣,成為一種習慣。”省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特別是自2020年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以來,我省不斷加強佩戴安全頭盔的宣傳。
據了解,衡水和滄州在佩戴安全頭盔方面已經走在全省前列。今年7月以來,衡水、滄州兩市公安交管部門開展了全方位、高頻次、大范圍的佩戴安全頭盔、珍愛生命警示教育宣傳活動。目前,衡水市主城區頭盔佩戴率達90%,滄州市主城區頭盔佩戴率達80%。
《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中也作出明確規定: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口頭警告,責令改正,甚至給予處罰。
省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結合條例規定,我省將進一步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同時強化教育引導,讓佩戴安全頭盔出行逐漸成為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的自覺行為。
“增”“禁”并舉
保障電動自行車使用消防安全
近年來,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起數呈上升趨勢。2016年至2020年,全省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364起,死亡4人,受傷3人,火災起數較上一個五年增長35.1%。僅今年以來,我省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18起,財產損失65.1萬元。
電動自行車為何會起火?有業內人士分析,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多因電池線路短路、使用時間太久、長時間充電等而起。
為保障消防安全,今年8月開始,石家莊市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依然有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冒著“危險”將電動自行車推入家中充電。
“沒辦法,小區里的公共充電設備太少了,不充電第二天就沒法騎車上班。”石家莊市裕華區某小區一名電動自行車使用者無奈地表示。
然而過往案例證明,電動自行車一旦在樓內、戶內起火,后果不堪設想,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幸。
對此,條例要求,新建公共場所、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區,既有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區,以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都應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設置充電設施。同時,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場所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等。
“增”“禁”并舉,釋放了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的空間。
10月21日,石家莊市消防部門對一名推車上樓充電,且拒不改正的電動車車主開出首張消防罰單,顯示了我省治理“電車上樓”的決心。據了解,不止是石家莊,針對這一問題我省已經有多個地方開出了消防罰單。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未來將依據條例內容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同時也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提高安全意識,共同維護好消防安全。(河北日報記者 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