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出臺《私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后騰出土地利用的實施方案》
日前,石家莊市出臺《私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后騰出土地利用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強私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后騰出土地管理利用,推進宜居環境建設,進一步優化生產、生活、生態布局。
方案以石家莊市委、市政府《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大力支持省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為指導思想,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民生優先、統籌布局、節約集約用地”原則,結合規劃和用地情況,通過項目建設、生態綠化等方式,分門別類利用好拆后騰出土地,合理布局生產、生活、生態三大空間,加快補上設施空白、補齊功能短板、補足生態弱項,還空間于城市,還綠地于人民,還公共配套服務于社會。
為實現優化生活空間,補充設施空白,拆除后的用地按規劃實施,對騰出的土地宜建則建、宜綠則綠,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方案明確,對于規劃為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綠地、道路用地等非經營性用地的,在私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后,騰出土地按照規劃落實;對于規劃為商業、居住等可開發用地的,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優先補齊城市功能短板,根據轄區公共服務設施缺失情況補充公共服務設施;對于規劃為產業用地的,在私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后,按照規劃落實產業項目,植入新產業、新業態,打造新經濟增長點,妥善安置群眾就業,成為新經濟發展引擎,助力石家莊進一步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
方案提出,按照“事隨地走”的原則落實違建占地拆后實施工作。對于規劃為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綠地、道路用地等非經營性用地的,由相應主管部門組織地塊建設工作;對于規劃為商業、居住等可開發用地和產業用地的,由轄區政府組織地塊建設工作。私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后不得產生新的違法建設,需按程序實施建設工程。各縣(市、區)將按照行政區劃,統一委派具備甲級資質設計單位開展私搭亂建、違法建筑拆除地塊規劃設計工作,進行高標準設計,會審通過后由轄區政府或相應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將通過拆違治亂、拆違還路、拆違增綠、拆違添景,增加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增加城市廣場、綠地等公共空間,美化環境,便民惠民,顯著提升改造區域城市風貌,顯著改善居住區公共服務水平。 (記者 任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