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行為
河北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
近日,為規范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行為,提高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省司法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意見從四個方面對推進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出要求。在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方面,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監管,規范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對行政執法人員定期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
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方面,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落實執法協作制度,規范行政執法文書,落實普法責任制,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執法的全過程、各環節。
在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方面,強化對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要求鄉鎮街道主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建立投訴舉報辦理制度,加強執法評議考核,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
在加強行政執法保障方面,落實執法經費保障,加強執法經費管理,強化執法場所和裝備保障,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執法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意見還對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場所設置作了規定。(記者高珊 通訊員李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