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8月1日零時起,河北省正式推行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合并申報,納稅人通過填寫一張申報表,就可以一次申報增值稅、消費稅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
河北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處長董西娟介紹,此次整合,對原有表單和數據項進行了全面梳理整合,由30張簡并為7張,減少23張。新申報表充分利用部門共享數據和其他征管環節數據,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大幅減輕納稅人、繳費人填報負擔,降低申報錯誤幾率,惠及我省258.98萬戶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進一步優化了辦稅流程,提高了辦稅質效,納稅人操作更便利。
附加稅費是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加征收的,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消費稅時,應一并申報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附加稅費單獨申報,易產生與增值稅、消費稅申報不同步等問題。這次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將以往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納稅人在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完成附加稅費申報。
整合后的主稅附加稅費申報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了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報、錯報,有利于確保申報質量,有利于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實現多稅費種“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提高辦稅效率。
新申報表適用于按月度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的納稅人,申報繳納所屬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按季度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的納稅人,申報繳納所屬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納稅人調整以前所屬期稅費事項的,按照相應所屬期的稅費申報表相關規則調整。
新的申報表推行后,納稅人填寫增值稅、消費稅相關申報信息后,將自動帶入附加稅費附列資料(附表);納稅人填寫完附加稅費其他申報信息后,回到增值稅、消費稅申報主表,形成納稅人本期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數據。上述表內信息預填均由系統自動實現。(河北日報記者 宋平 通訊員 李文英 劉志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