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在河北省遵化市一住宅小區,業主將電動車停放在集中停放處。
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始施行,對電動車“進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新華社發(劉滿倉 攝)
8月1日,消防救援人員在河北省遵化市一住宅小區樓道清理搬運違規停放的電動車。
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始施行,對電動車“進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新華社發(劉滿倉 攝)
8月1日,消防救援人員在河北省遵化市一住宅小區樓道門口張貼禁放電動車標識。
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始施行,對電動車“進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新華社發(劉滿倉 攝)
8月1日,業主在河北省遵化市一住宅小區電動車集中停放處充電。
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始施行,對電動車“進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新華社發(劉滿倉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