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提示——
高考考生需連續上報考前14天體溫
高考在即,按照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和河北省疫情防控要求,河北省教育考試院5月21日發布相關提示,從考前第14天開始(5月24日)至高考結束,所有考生自覺接受每日健康狀況監測,記錄體溫測量結果。做好身體健康狀況監測。如實填寫《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記錄表》或下載“河北健康碼”,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連續上報考前14天體溫。考生進入考點時,需出示《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記錄表》或打印的“河北健康碼”以及14天健康記錄。考試期間,考生健康情況落實晨(午)檢,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積極配合防疫檢查。考生進入考點須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對有發熱等癥狀的考生,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如復測體溫正常,可正常參加考試。若體溫仍達到或超過37.3℃,須服從考點應急處置安排,及時進行評估,在保障考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提下,綜合研判提出參加考試的條件和措施。考試期間出現發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病狀,須立即報告。
嚴格遵守防疫規定。考生應提前了解并確保自己符合考試所在地防疫規定和要求,進出考點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候考期間,應盡量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和交流。考試結束時,考生應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錯峰離場,保持人員間距,不得在考試區域內滯留。要提前熟悉考點,每場考試要預留足夠的時間,提前到達考點,接受相關檢查,以免影響考試。
合理安排出行計劃。考前14天起,考生及共同生活人員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跨市流動,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盡量避免與外來人員接觸。去考點途中,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點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員間距。就近住宿的考生,須選擇衛生條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場所,確保住宿和飲食安全。(記者 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