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最新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稱,近期,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糖果制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7類550批次樣品,檢驗合格537批次,不合格13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為:昌黎縣竇宇水產經營部銷售的梭子蟹,鎘(以Cd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豐寧滿族自治縣武強水果批發店銷售的青蘋果,鉛(以Pb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河間市果子洼鄉堤口菜市場霍秀榮攤點銷售的菠菜,鉛(以Pb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霸州市堂二里衛建超市銷售的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衡水市桃城區二輝蔬菜經銷處銷售的韭菜,多菌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徐水區徐水一中千喜鶴食堂使用的復用金屬餐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曲周縣教師進修學校附屬中學使用的不銹鋼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景縣周記熟食店銷售的豬頭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河北賓館集團有限公司四季撈火鍋分公司使用的1批次大盤、1批次碗和1批次杯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出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張家口市橋西喬書平豆制品經銷部銷售的1批次細粉條和1批次寬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及相關單位依法處理。(河北日報記者 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