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區啟動今年首次保障房互換工作
申請時間截止到3月30日
從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獲悉,為優化保障房資源配置,石家莊市區于3月24日啟動2021年第一次保障房互換工作。申請時間截止到3月30日。
此次換房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按照規定,換房家庭應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并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的也可以互換。具有換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申請家庭人口數和目標保障房面積要相匹配。
換房不到一年的不得申請互換,每個保障家庭每年允許換房一次,且必須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規定,履行合同約定。換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須同時調換。
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保障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一經發現,取消雙方保障資格。(記者 宋平 通訊員 智凱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