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記者從河北省唐山市婦聯獲悉,唐山市婦聯、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七部門聯合制定了《唐山市加強家庭暴力案件處置工作聯動機制》,并于日前正式印發(fā)實施。
該文件對七部門在家庭暴力案件處置過程中的職責做出了分工,決定建立協作聯動機制,包括如下內容:
首接責任制,由首先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求助的單位會同其他單位共同處理,避免受害者遭遇家暴后求助無門;家暴警情風險評估機制,開展分級干預,低危、中危警情由調解員處理,對于未達成調解協議的中危、高危警情(案件),由公安機關、婦聯和村(社區(qū))共同干預,采取隔離庇護、矛盾化解等綜合手段,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工作聯席制度,聯合成員單位每季度對家庭暴力接處警、信訪、調解等情況進行一次溝通與分析,每年至少召開1次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情況;聯合督辦制度,成員單位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突出問題、疑難問題進行調研分析,對落實法律規(guī)定不到位的,監(jiān)督或建議相關部門依法履職,對制度機制不完善的,幫助和推動有關機構和組織堵漏建制,對涉及面廣、影響加大的家暴問題,成員單位可以聯合向同級黨委、政府報告;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員單位對各系統(tǒng)統(tǒng)計數據和重大家暴案件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對重大家暴案件及時備案,人民法院及時向相關成員單位抄送人身安全保護令及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寄送信息簡報、指導性文件等,加強各成員單位以及反家庭暴力聯絡員工作聯系和交流,組織開展反家庭暴力業(yè)務培訓,促進反家庭暴力工作向縱深推進;法制宣傳制度,各成員單位就預防和制止家暴、反家庭暴力的救濟渠道、典型案例等進行宣傳,營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社會氛圍。
據悉,唐山市是河北省各設區(qū)市中首家制定家庭暴力案件處置工作聯動機制的城市。該文件的出臺,標志著唐山市預防、制止、打擊家庭暴力行為的綜合干預機制已經初步建立。(河北日報記者 盧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