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會同河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版)》。經過本次目錄調整,119種藥品被調入目錄;29種藥品被調出目錄,調整后的新目錄共包含藥品3097種。
不同于前幾輪調整將“所有已上市藥品”納入評審范圍的做法,今年首次實行申報制,即符合今年調整方案所列條件的目錄外藥品才可被納入調整范圍。目錄外藥品的調整范圍實現了從“海選”向“優選”的轉變。
根據《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今年調整的目錄外藥品主要有7類: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被相關部門納入急需境外新藥名單、鼓勵仿制藥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藥品;納入國家集中帶量采購范圍集采成功的藥品;2015年1月1日以后獲批上市的藥品,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后適應癥、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同時,考慮到各省原自行增補藥品的用藥延續性,本次也將“納入5個及以上省級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納入調整范圍。本次調整還新增了17種抗癌藥,其中包括PD-1、侖伐替尼等新藥好藥,目錄內癌癥用藥的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經專家評審,共計29種藥品被調出目錄,主要為臨床價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藥監部門撤銷文號成為“僵尸藥”等品種,被調出的藥品目錄內均有療效相當或更好的藥物可供替代。
按照國家要求,《藥品目錄(2020年版)》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者 趙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