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共石家莊市委、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有效應對疫情助力企業發展若干措施》,提出穩定企業運行、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稅收服務、加大金融扶持、強化科技支撐、推進項目建設、穩定就業形勢、優化服務保障等八個方面的30條具體措施,支持企業穩定生產經營,著力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穩定健康發展,更好服務人民生活。
分區分級促進企業復工復產。低風險區在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立即組織區內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開足馬力生產。其他區域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在落實各項疫情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復工復產。
持續開展精準幫扶。落實企業包聯幫扶工作機制,成立市、縣兩級包聯幫扶工作組,強化屬地責任,積極解決物流運輸不暢、用工短缺、資金鏈緊張等共性問題;分類施策,一企一策,“一對一”幫助解決個性問題。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及其關鍵配套企業加快恢復產能,解決企業生產要素保障問題,推動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保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保障生產要素供給。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與重點企業建立對接制度,全力保障企業生產需求;與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類、服務類企業加強聯系,細化服務保障措施,全力滿足用水、用電、用氣需求。
鼓勵“專精特新”工業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對符合技術改造范圍并實施技術改造的“專精特新”工業中小企業,上年度實際完成投資200萬元(含)以上至500萬元(不含)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5%給予補助。
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公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含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載體),實行租金“一免一減半”政策,1月份房租免收,2月份減半征收。轉租、分租房屋的,確保優惠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國有企業、非國有產權房屋企業、集體企業(村辦企業)對外出租房產的,酌情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具體減免形式由雙方協商。對減免小微企業租金的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申報國家、省級項目和安排市級項目時予以優先支持。
延緩繳納住房公積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1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
延緩醫保繳納時限。疫情期間參保企業需要到醫保經辦機構現場進行報銷的業務,可推遲到疫情結束再來報銷,不受6個月申報時限的限制。暫行延長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期,延長繳費期間正常享受醫保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加快兌現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納入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的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建立審核綠色通道,加快資金審批進度,及時撥付,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延期交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納稅人,由其向納稅機關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由其向納稅機關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充分保護納稅人權益。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2021年3月31日前補辦延期申報手續并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相關資料和相關涉稅業務,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予以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人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
提升辦稅便利化水平。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在網上辦理211項涉稅業務,對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請延期申報。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實地辦稅的納稅人,暫免“刷臉”實名驗證,對提供資料不齊全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經納稅人書面承諾后,可容缺資料暫緩提供,按正常程序辦理。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可一次領用3個月的發票用量,B級納稅人可一次領用2個月的發票用量。擴大郵寄發票的種類,并將疫情期間免費郵寄范圍擴大至納稅信用A、B、C級納稅人。
實施稅收精準幫扶。按照“一個企業一名網格員一支服務團隊”的標準,對重點企業推行“網格化”服務。擴寬“銀稅互動、以稅助貸”業務范圍,擴大“銀稅互動”企業數量,加強數據交換使用,擴寬“以稅助貸”業務,助力信用良好的企業辦理貸款。
保障貸款規模。各銀行機構對因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優先配置信貸規模,無論存量貸款還是新增貸款額度,均優先保障。在貸款規模管控時,收回再貸額度優先保障中小微企業需求,確保2021年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不低于2020年同期余額。
主動減費讓利。鼓勵各銀行機構對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按照本行總行相關差別化定價策略執行優惠利率,對于其他大中型企業和普惠型小微企業按照本行總行授權規定執行最優惠政策。各銀行機構要實行費用減免,主動承擔小微企業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確保2021年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20年同期水平。
提供貸款延期。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受困的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雙方自主協商確定本息延期的具體安排,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給予再融資、期限調整、還款計劃調整、結息周期調整等延期還款支持,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建立綠色通道。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各金融機構要提前在核準、評估、審批、放款部門進行備案,開辟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金融服務。要加強河北省金融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以及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線上產品的應用推廣,大力推廣非接觸辦理,采取視頻、微信等調查方式,簡化小微貸款貸前調查手續,實時審批,推動企業融資需求與金融供給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
做好企業征信服務。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征信系統接入機構應按照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征信糾錯程序予以調整;存在異議的,應主動與企業進行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辦理效率,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適當放寬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不得收取其他額外費用。對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的企業貸款,企業確無還款能力的,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擔保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放寬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期限。因疫情原因無法按計劃實施市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的單位,可按程序申請延長執行期。疫情防控期間,確需驗收的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商歸口管理部門,采取恰當方式組織驗收。對于2021年1月至3月期間,應完成而暫時無法完成驗收的項目,可申請暫緩3個月驗收。
實行高新技術企業在線申報。利用互聯網等手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解讀和培育服務,指導和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入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培育庫。優化入庫企業服務,組織專家開展遠程服務,及時答復企業政策咨詢,建立“一對一”幫扶機制。采用常年申報、定期評審方式組織認定工作,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受理申報材料,紙質材料視疫情防控情況延緩另行提交。
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評價全流程在線辦理。充分利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和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在線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和評價信息申報、形式審查、分批次公示公告等工作。
加快重點項目建設。嚴格落實《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的通知》,按照2021年重點項目建設開復工工作方案,開展好集中開工和觀摩拉練活動,確保完成重點項目建設目標任務。
保障項目建設要素。充分發揮“一站式審批專班”作用,并聯推進規劃、環評、安評、施工許可等開工前各項手續辦理,依法合規最大限度減少審批時限。強化土地、環保、資金、電力、交通等服務保障和統籌協調,引導建材生產企業和建材市場及時復工復產,保障運輸通道不斷,確保項目施工車輛和工程機械順利進場。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推廣線上招商,對成熟且有意向的項目,加強線上對接洽談,盡快簽約落地。針對疫情應對中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加強醫療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等領域的項目謀劃。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保障重點企業用工。建立24小時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工作機制,開展各類企業用工調度和保障。實施企業用工情況報告制度,動態掌握企業用工需求和勞動者務工需求,及時解決企業用工問題。
加大線上就業服務力度。引導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舉辦各類網絡招聘會,實施線上“春風行動”,促進重點用工企業復工復產。鼓勵具備條件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利用網絡平臺,實施精準對接,為復工復產企業免費提供線上招聘服務,實行“不見面招聘”。
推行“不見面審批”。鼓勵實行“網上申請、網上審批、核發電子證照+郵寄送達紙質證照相結合”模式。實行建筑施工資質全程網辦。高風險地區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到期的,有效期順延至當地疫情解除。疫情管控期間,對申請糧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生產許可變更或延續的,承諾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后,免于現場核查。
加強法律服務保障。開通服務復工復產法律專線(電話:0311-86936800 86936801),指派專業律師值班,免費解答企業法律咨詢,市企航民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對民營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訴訟案件減免訴訟代理費用;公證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對企業涉疫情公證事項專人接待,優先辦理,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減免費用;對涉疫情鑒定事項,縮短鑒定時間,減免鑒定費用。
狠抓政策落實。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省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各相關單位要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疫情實際,在本政策發布后制定政策兌現細則和流程。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仍遵照執行。(記者 王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