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邢臺、保定、定州,11月24日8時起,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滄州、衡水,11月24日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石家莊,11月23日17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4日至26日,大氣擴散條件較為不利,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11月24日8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域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有關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二、工業企業合理調控生產計劃,在確保安全生產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鄲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修訂版)》橙色預警(Ⅱ級)差異化減排措施執行到位。火電企業加大脫硫脫硝劑用量,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市政府對工業企業有相關管控要求的,結合預警通知要求從嚴執行。
三、除應急搶險施工外,原則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噴涂粉刷等作業。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四、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正常運輸;其他運輸環節,根據實際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除城市運行(含電力企業生產用煤、粉煤灰渣運輸,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堿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物資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運輸)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原則上市主城區、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五、根據氣溫、濕度和天氣情況,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六、全市域范圍內,全時段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全面開展督導檢查,促進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20年11月23日
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滄氣領辦〔2020〕134號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受靜穩、高濕等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影響,擴散條件較差,污染物逐步積累,預計24到27日,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為減輕重污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于11月24日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企事業單位,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上報版),工業企業嚴格落實黃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4日-26日,受區域靜穩、高濕等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步轉差,污染物緩慢積累,我市可能出現以PM2.5為主的輕、中度污染過程,部分時段達重度污染。按省大氣辦《關于做好近期污染過程應對工作的函》的相關要求,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定于2020年11月24日8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本次應急響應期間共有90家A、B級及引領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企業不采取強制性減排措施或按要求適當減排;針對404家正面清單企業(其中包括43個正面清單重點工程),在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1.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關于印發〈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企業減排措施清單〉(2020年11月)的請示》(衡氣領辦〔2020〕456號)的清單中黃色預警減排措施。正面清單企業(項目)除外。
(二)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范圍)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三)揚塵源污染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混凝土攪拌等。
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作業,對建成區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2次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非冰凍期)。
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廠區增加保潔頻次。
(四)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全市區域嚴格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嚴格落實禁止露天燒烤。
4.正面清單應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監管正面幫扶和監管工作的通知》(冀環辦字函[2020]332號)中相關要求,正面清單企業(項目)在落實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停產,不限產。充分運用在線監測、分表計電、視頻監控、遠程執法等非現場手段對企業進行監管,堅持少檢查、少打擾,保障企業良好生產建設環境。
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
經市環境氣象中心和市環境預測預報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3日氣壓場減弱,風向轉偏南風,擴散條件轉差;24-25日天氣靜穩,擴散條件不利,空氣質量中到重度污染。
為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根據市環境氣象和市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我市定于11月23日17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1月22日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①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市相關職能單位和市屬新聞媒體對健康防護警示進行報道,廣播電視臺、報社、通信公司等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②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③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④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根據AQI指數污染狀況,原則上不再新增加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夏天可適當將空調調高1-2℃,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③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④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②移動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各地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準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對非營運載客汽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尾號是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③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市城管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城區及周邊區域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
市城管部門、市公安交管部門牽頭,市住建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已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件的除外)。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市水利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④其他措施
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禁止焚燒垃圾、秸桿。
市城管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露天燒烤。
市公安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市氣象部門負責,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及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邢臺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迅速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邢臺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與市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11月24日起,受近地面南風、高濕等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漸轉差,預計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過程。邢臺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自2020年11月24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Ⅱ級)預警。
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好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請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重點企業在應急減排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業企業不發生安全事故。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工業企業要合理調控生產計劃,11月24日8時起嚴格按照《邢臺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報審版)》橙色(Ⅱ級)預警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對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企業和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原則上不限產、不停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嚴防“一刀切”。重點企業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應急搶險、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在嚴格落實“七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建城區(含市、縣城區)內其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混凝土(砂漿)攪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三、移動源管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正常運輸;其他運輸環節,根據實際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內禁止核定載重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辦理通行證的除外)、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市主城區行駛。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載貨車量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四、道路保潔。根據氣溫、濕度和天氣情況,科學合理安排城市主次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機掃、濕掃和保潔作業。
五、全市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露天焚燒和燃放煙花爆竹。
六、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七、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提倡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保定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決定于11月24日8:00啟動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措施,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定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經省環境應急、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和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4日起,受區域靜穩、高濕等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影響,污染物緩慢積累,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過程。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于2020年11月24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