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道路交通秩序,促進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遏制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交通事故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決定自2020年10月16日起陸續(xù)啟用濱湖新區(qū)內一批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對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超速行駛、駕駛人不系安全帶、乘坐人不系安全帶、逆向行駛、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行為、接打電話、駕駛人妨礙安全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實施抓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機動車在上述地點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24小時不間斷抓拍,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記者 王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