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蔡洪坡)9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至10月8日24時,采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確保2020年十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載運危險化學品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