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研發。
長城網訊(記者 李代姣)為加強河北省省級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做好與《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銜接,河北省科技廳日前修訂印發了《河北省省級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在修訂過程中,管理辦法突出軟科學特點,在全面貫徹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同時,重點圍繞軟科學項目本身管理要求,進行細化和配套,重點修訂了六方面內容:對整體結構內容作了精煉,著重在軟科學項目管理方面提出具體規范;明確了軟科學項目類別;明確了軟科學項目適用的評審方式,提出了評價內容,增加了網評的規定;明確了項目承擔單位自主管理、增加項目驗收方式、材料精簡等新舉措;明確了科研誠信要求;強化了成果應用。
根據管理辦法,軟科學項目主要包括重點項目、面上項目、智庫項目和試點項目。重點項目指根據全省科技創新重大決策需求,由省科技廳在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中明確研究方向和內容的項目。面上項目指圍繞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涉及科技創新的重要問題,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年度項目申報指南明確的研究方向,自主提出研究內容的項目。智庫項目指具有穩定研究方向、人才結構合理、較強研究實力的科技創新智庫承擔的項目。試點項目指重點開展科技政策實證研究、先行先試,能夠形成相關制度、案例示范的項目。
軟科學項目立項程序包括項目初審、網絡(會議)評審、綜合復審、省科技廳審定、立項公示、計劃下達等環節。軟科學項目執行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
在成果應用方面,實行軟科學項目研究成果評價制度,省科技廳定期對研究成果組織評選,評選為優秀成果的團隊和個人在省科技創新智庫建設、戰略政策研究專家選聘等方面作為重要參考。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創新智庫,可以給予連續穩定支持。對具有重要價值的研究成果,項目管理部門、承擔單位采取成果匯編、信息呈報、刊物發表、案例推介等方式,拓寬應用渠道、服務科學決策。同時,實行軟科學研究交流制度,項目管理部門、承擔單位組織軟科學研究人員、研究機構開展交流合作,促進資源共享和成果推廣應用。
管理辦法提出,軟科學項目申報不受論文、職稱、學歷、獎項限制,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申報軟科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