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獲悉,為優化保障房資源配置,石家莊市區于7月29日啟動2020年第二次公共保障房互換工作。截止申請時間為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換房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按照規定,申請換房家庭應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并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的,也可以互換。
具有換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保障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換房不到一年的不得申請互換,每個保障家庭每年允許換房一次,且必須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規定,履行《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約定。
換房家庭可自行登錄石家莊市住建局官網“公共保障房換房平臺”發布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雙方達成換房意向,并相互確認。
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公共保障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都是違規的。各級住房保障部門一經發現,取消雙方保障資格。(河北日報記者宋平 通訊員趙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