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蔡洪坡)7月21日,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了今年“3.26”死亡5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度調查報告,肇事貨車駕駛人王某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曹妃甸區公安局報請檢察院后批捕;肇事貨車雇傭企業金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因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時道路設計和相關監管部門的有關人員也被追究了責任。
今年3月26日19時許,肇事駕駛人王某志駕駛無號牌重型自卸貨車,行駛到唐山市曹妃甸區相變科技有限公司門口時,與駕駛人黃某明駕駛的冀H**501小客車相撞,兩車起火燒毀,事故造成5人死亡。
省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3個月來,為查明此事故的事實,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組走進事故涉及的道路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單位;肇事貨車雇傭企業金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涉事管理的公安交管、城市管理部門開展調查,通過復原事故發生的整個過程,深入分析了道路、車輛、駕駛人、貨物單位、管理部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管理不足,查明駕駛人王某志駕駛未經登記的重型自卸貨車超載、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駕駛人黃某明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次要責任。王某志已被批捕,黃某明在事故中死亡。
通報稱,與此次事故相關聯的單位、部門有關人員亦受到相關處分,經查,肇事貨車雇傭企業曹妃甸區金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田,因指使縱容超載拉運土方,運營中無視交通安全等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曹妃甸區監察委對中日園區建設和環境管理局有關領導,因道路未按設計施工驗收,安全設施缺失存在隱患,進行了誡勉談話;曹妃甸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因未按規定審核辦理建筑垃圾準運證,對金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日常運營監管不到位,被誡勉談話;曹妃甸區交警支隊二大隊有關領導和責任民警,因未嚴格落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無牌大貨車上路行駛、超載運營違法打擊力度不夠等,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