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傳媒學院
關于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費問題的通告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轉發教育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通知》(冀教財〔2020〕7號)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全校學生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費用不予收取,2020屆畢業生的春季學期住宿費用按有關規定已退還,非畢業年級學生已經收取的春季學期住宿費用,用于抵扣2020年秋季學期住宿費用。
特此通告
河北傳媒學院
2020年7月13日
河北工程大學
關于2019-2020學年住宿退費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各位同學: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發改委、河北省財政廳《轉發教育部關于疫情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通知》(冀教財〔2020〕7號)文件精神,以及學校關于畢業生離校工作的相關要求,經學校研究,現就我校2019-2020學年疫情防控期間住宿費退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計算方法
1.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依據相關規定,學校決定不再收取本學期住宿費,按5個月住宿費標準予以退還。
2.新校區本科生、研究生住宿費,根據省教育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關于核定2019年度唐山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財政性資金建設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0〕322號)“學生公寓住宿費執行每生每年800元標準,該標準自2019年秋季學期開學執行”,實際退還住宿費金額為已繳納的2019-2020學年住宿費減去400元。
3.科信學院學生住宿費,按原收取的2019-2020學年住宿費標準的一半退費。
二、退費方式
1.2020屆畢業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的住宿費經財務部門核實信息后退還至學生提供的銀行卡中。
2.非畢業生的住宿費抵扣2020-2021學年住宿費。
三、退費時間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屆畢業生住宿費退費工作。
四、注意事項
1.未繳納2019-2020學年住宿費的學生,不在本次住宿費退費范圍。
2.未繳納2019-2020年第一學期住宿費的畢業生應盡快通過繳費平臺繳費(按一學年住宿費標準的一半計算);非畢業生可于下學期開學時補繳。
3.未收到住宿費退費的畢業生可咨詢財務處收費科,聯系電話:(0310)3969098、3967099。
河北工程大學財務處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