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紀委監委網站最新對外公布↓↓↓
文安縣孫氏鎮劉邊村原黨支部書記劉虎山,違反政治紀律,拒不配合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將村集體資金入賬,直接用于村務支出,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孫氏鎮黨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給予劉虎山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霸州王莊子鄉王圪垯村原黨總支書記郭寶齊,利用擔任職務便利,以侵吞手段占有公共財物12.36萬元,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寶齊開除黨籍處分。
保定市檢察機關最新對外公布↓↓↓
日前,保定市金屬材料公司原經理張振、副經理劉芳涉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受賄、貪污一案,經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望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望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振、劉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望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振、劉芳身為國企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牟利為目的,以單位名義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國有財物;依法應當以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
秦皇島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秦皇島北戴河新區天馬浴場主任馬俊文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4年6月至2019年12月,馬俊文長期使用本單位公務用車上下班,期間產生加油費用由單位支出。2020年4月,馬俊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2.昌黎縣劉臺莊鎮西新立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國福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問題。2019年12月31日,劉國福超標準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共計1.45萬元。2020年1月,劉國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3.山海關區古城小學原校長李立軍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8年4月,李立軍超范圍宴請來校參觀學習的某校師生,同時李立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5月,李立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