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副省長、涇河省級河長李沛興簽發了涇河省級河長2號令,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涇河河湖長制工作,靶向發力,強化涇河流域河湖長制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
涇河2號令要求以深入落實河長制為主線,以強監管為抓手,著力強化河長制已建制度執行和警長制建立落實,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形成河長履職更加盡心、社會監督渠道更加通暢、部門監管更為有力、行政執法更加嚴格、監管信息化水平更高的涇河治理體系。聚焦短板弱項,強化空間管控,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不斷提升涇河治理保護能力,實現涇河水系國考斷面全部達標,無劣五類水體,流域內“四亂”問題存量見底、增量動態清零,河湖面貌和功能持續向好。
涇河2號令指出,要強化河長履職盡責,全面實施河湖警長制,加強河湖執法監管,強化社會公眾監督,推進河湖信息化建設,加大暗訪督查力度,全面建立河湖長履職盡責、河長辦督導督辦、水務部門牽頭負責、責任單位緊密配合、司法機關有效監督、執法機關合力打擊、公眾媒體積極參與的管理保護機制,為涇河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涇河2號令指出,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戰略要求,抓住《涇河“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收官之年的關鍵時期,緊盯嚴格水資源管理、強化水域岸線管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水環境生態修復等四大任務,統籌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兼顧干流與支流,推動全流域大治理,提升涇河流域的水資源保障能力、河湖空間管控能力、水污染防治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補齊各項短板,全面提升河湖治理保護能力。
關鍵詞:涇河流域 河湖長制 河湖信息化責任編輯:王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