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效維護住房城鄉建設秩序,近日,河北省住建廳通報2020年第五批12起典型違法案件。
據了解,2019年4月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加強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典型違法案件曝光工作的通知》,建立違法行為曝光長效機制,每月曝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典型違法案件,截至目前,已分14批曝光典型違法案件167起。
此次通報的12起典型違法案件分別是:
一、滄州市碧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滄縣建設的錦熙府一期34#樓、垃圾收集站項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28280元的行政處罰;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3條的規定,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曉明和直接責任人員周凱分別作出罰款1414元的行政處罰。
二、中誠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未按規定備案案
該企業在承德市建設的中誠左岸住宅小區開發項目,未按照規定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報送備案,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9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6條的規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3條的規定,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胡迪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唐山市協力膠帶運輸設備有限公司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公司在唐山市建設的膠保測控設備制造及研發基地項目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3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6條的規定,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3條的規定,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王珊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承德市隆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案
該企業在承德市建設的鉑悅瀾山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其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2條的規定。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6條的規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445585.4元的行政處罰。
五、滄州建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銷售商品房案
該企業在河間市建設的水景蘭亭項目,在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下,擅自銷售商品房,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其行為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42條的規定,河間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唐山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消防驗收、消防竣工備案擅自投入使用案
該企業在唐山市建設的唐山南湖生態城中央商務區二期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消防竣工備案,擅自投入使用,其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第13條的規定。依據《消防法》第58條的規定,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103000元的行政處罰。
七、棗強縣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隱患案
該企業在棗強縣施工建設的中裕·梧桐院住宅樓項目,部分塔吊未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18條的規定。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30條的規定,棗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河北潤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案
該企業在石家莊市新華區開發建設的新華壹號院項目,施工現場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其行為違反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38條的規定。依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84條的規定,石家莊市新華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河北宏勝凈化工程有限公司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案
該企業于2019年6月15日申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時,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諾書中內容與實際不符,未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相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6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警告,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河北聯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案
該企業于2019年7月27日申報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時,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諾書中內容與實際不符,未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相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6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警告,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一、河北金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案
該企業于2019年7月11日申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時,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諾書中內容與實際不符,未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相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6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警告,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二、河北優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案
該企業于2019年7月11日申報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時,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諾書中內容與實際不符,未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相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6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警告,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