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苑秋菊)為壓實京津冀水源涵養功能區和生態環境支撐區重大政治責任,強化全市大氣、水環境綜合整治,日前承德市在全市全面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管理責任制(簡稱“點位長制”)和地表水環境監測斷面管理責任制(簡稱“斷面長制”),逐點位逐斷面精細化管控。
通過建立責任制,全面實施精細化管控。以大氣、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完成省、市下達的目標任務為核心,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環境空氣質量國、省控監測點位“點位長”和地表水國考(控)監測斷面“斷面長”,對轄區內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負總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地表水省考(控)監測斷面“斷面長”;各鄉(鎮)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環境空氣質量市控監測點位“點位長”。各“點位長”和“斷面長”負責對轄區內大氣、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統籌安排部署,協調調度,及時對影響環境質量改善的隱患問題進行排查整治。壓實屬地環境監管責任,加強巡查嚴格履職。各“點位長”和“斷面長”把加強點位和斷面巡查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深入一線,采取常規巡查與專項巡查、重點巡查與突擊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管轄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和地表水監測斷面進行巡查。
細化方案強化督導,狠抓工作落實。各縣(市、區)結合轄區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轄區“點位長制”和“斷面長制”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及考核辦法,嚴格執行督查、考核和通報制度,形成常態化、制度化。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大氣辦、市水領辦將加強日常督辦,建立工作臺賬和責任清單,及時梳理通報各點位、斷面環境質量情況和工作落實情況。
同時,將“點位長”和“斷面長”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及日常大氣環境綜合治理、水污染防治重點督導考核事項。對工作進度緩慢、成效不明顯的,予以公開通報;對環境質量惡化、環境問題屢禁不止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規依紀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