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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網訊(記者周黎燕)近日,承德市豐寧滿族自治縣網友孫女士通過《問政河北》平臺向豐寧滿族自治縣相關部門咨詢,自己工作生活輾轉多地,社會保險應如何繳納。收到問題后,豐寧滿族自治縣醫保和人社相關部門,針對孫女士的特殊情況,作出了答復。
據了解,孫女士出生于承德市豐寧滿族自治縣,2003年—2011年在北京工作,這期間工作發生變動,社會保險沒有連續繳納。2012年孫女士戶口遷到河北保定,在保定繳納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2014年戶口又遷回原籍承德市豐寧滿族自治縣,繼續繳納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2018年—2019年期間孫女士在北京工作,在工作地繳納了社保,同時在原籍承德市豐寧滿族自治縣也繳納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孫女士由于個人原因現居住廊坊市安次區,并且以后長期定居廊坊。孫女士想向有關部門咨詢,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之前在北京繳納的社保中的醫療保險之間是什么關系?現在應該在哪里繼續繳納醫療保險?退休后如何領取養老金?
對此,豐寧滿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表示,孫女士所詢問的社會保險中的醫療保險,是其在北京工作期間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包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享受相關待遇。經過核查,孫女士在2014年—2020年期間,已經連續繳納承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可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如果孫女士之后想在居住所在地參加醫療保險(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可與居住地醫保局取得聯系,進行參保繳費,承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需要繳納。
關于養老保險的問題,豐寧滿族自治縣人社局表示,按照河北省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滿15年的,方可辦理退休手續。如果孫女士到達退休年齡時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條件,可以把在北京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轉回戶籍地,累計繳費不夠15年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繼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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