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期調查發現,疫情期間各種網絡應用使用率增高,一些不法分子藏身其中實施網絡詐騙。多地公檢法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此類案件,有力打擊涉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
有關人士建議,相關網絡平臺應加大自身審查力度,同時呼吁民眾提高警惕,發生資金往來一定要核實對方身份,避免線下交易。
涉疫情網絡詐騙案件多發
記者發現,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遠程無接觸的特點實施網絡詐騙,這類違法犯罪案件有上升趨勢。
近期,犯罪嫌疑人蔡某在網上注冊了名為“武漢市慈善會”的微信公眾號,詐騙群眾愛心捐款100多宗,涉案金額8000多元。廣東省揭陽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報警后立即立案偵查,隨后將犯罪嫌疑人蔡某抓獲。
受疫情影響,教育部規定延期開學,不法分子將此視為“商機”,混進學生家長群中實施詐騙。
2月中旬,山東煙臺龍口市公安局接到一名小學老師報警,家長QQ群里有騙子冒充教師騙取了多名家長的錢財。經過調查發現,騙子在進入QQ群后,立刻將自己的頭像和昵稱改為與班主任一模一樣的信息,以繳納學費為由發出二維碼,詐騙了多位家長的錢財。
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各類社交軟件和短視頻平臺,發布虛假商品信息,謊稱囤有防疫物資或擁有可靠貨源,實施詐騙。
山東某高校大三學生李鑫告訴記者,在朋友圈看到有人發布代購醫用口罩信息,隨后聯系購買。三天時間內,她和幾位同學先后給代購付款1000多元,但對方以物流不暢、訂單太多等理由拖延發貨。一周后再詢問發貨情況,發現已被賣家拉黑,意識到被騙后幾人向派出所報案。
公安部國家反詐中心的數據顯示,截至2月29日20時,全國公安機關累計偵破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件9517起,累計涉案金額超過2.73億元。詐騙除了利用網絡兼職、QQ群、網上購物等渠道外,車船機票退改簽、冒充慈善組織網絡募捐等,都是常見詐騙手段。
作案名目多、社會危害大、查處有難點
山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副局長、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負責人靖濤表示,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物資緊俏,加上人們現階段生活方式出現一定程度的改變,導致打著各種旗號的詐騙層出不窮。
例如,兜售防疫物資的網絡詐騙,從口罩、消毒水、護目鏡到額溫槍、各類“新藥”;在班級QQ群中實施的詐騙,從詐騙家長到欺騙學生;以網上求職、兼職等名義實施的詐騙,受害者以大中學生和家庭婦女為主,呈現年輕化的特點。
疫情期間的詐騙案件增多,造成一定社會危害。廣東茂名、河南洛陽、山東菏澤等地警方近期查處的多起詐騙案件中,不法分子借助網絡向農村延伸,向村民兜售“防疫物資”,詐騙金額超過萬元,導致不少本就不富裕的村民遭受較大經濟損失。此外,在學校和班級的QQ群實施詐騙,不僅導致家庭經濟損失,擾亂正常的網絡教學秩序和教學進度,還加劇了疫情期間家長和學生的焦慮不安情緒。
濟南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反詐中隊副中隊長狄宗飛說,疫情期間的詐騙案件作案手法并不復雜,但詐騙呈現出不法分子分布地域廣、潛伏詐騙易得手、隱蔽性強等特點。不少網絡詐騙案件單次騙取金額較小,但總量數額大。
據多位辦案民警介紹,疫情期間很多市民對網絡應用的依賴增加,但由于網絡詐騙不見面的特點,不法分子很容易博取受害者的信任。再加上利用人們急需防疫物資、求職心切、信任老師等心理,實施詐騙的成功率較高。同時,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聯網跨區域作案,給公安人員辦案帶來一定難度。
公檢法嚴厲打擊 民眾需加大警惕
2月1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強調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
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該省首例涉疫情網絡詐騙案,被告人朱某海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假借銷售用于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從重處罰。該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面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特殊時期內,公安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該類犯罪,有力打擊涉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法律震懾,為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提供了堅強司法保障。”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常龍說,社交、短視頻、購物等相關網絡平臺也應提升自身審查力度,對涉及網絡交易、轉賬匯款、慈善捐款等行為,通過機器審核、人工復核等方式予以甄別,杜絕違法行為。
靖濤提醒,公眾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正規商家來購買需要的醫療物資;確認慈善機構等部門的身份和聯系方式;收到任何掃碼交學費的消息,切勿急于匯款,一定要直接與班主任或校方核實真偽。“不要通過線下進行交易和轉賬,如確有需要,一定要通過電話或視頻的方式核實對方身份再處理。”靖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