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
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25號
秦皇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于2020年4月29日決定任命劉亞洪為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現予公告。
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4月29日
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李國勇辭去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9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國勇辭去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并報市十四屆人大六次會議備案。
●唐山
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人員名單
(2020年4月29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慶來為唐山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張軍榮為唐山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0年4月29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
李巖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環境保護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李歆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0年4月29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
李世勇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掛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邯鄲
邯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龐洪奇、王玉雙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9日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
接受龐洪奇、王玉雙同志辭去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委員職務。報邯鄲市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備案。
邯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4月29日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鳳魁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克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燕平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晟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申煥英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趙強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鄭之滔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葉洪明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國棟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濤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代路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魏志鵬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蘇軍良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躍安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審判庭庭長
張艷芬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審判庭副庭長
江志剛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
馬靜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馮雪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王金良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楊偉娟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王晟的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李筠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馮志勇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劉建國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林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華國英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全書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孟連科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志強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白湘的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陰曉光的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建鋼的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鄭雁冰的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廣天的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張文華的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準:
李維中任曲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鄭雁冰任大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獻力任永年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承德
承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趙雪崗等任免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省屬以上企事業單位:
市政府決定,任命:
趙雪崗、鄭志民、吳建馨同志為承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楊延平同志為承德市文物局副局長;
邢建軍同志為承德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王占文同志為承德市可持續發展促進服務中心主任(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于鳳錄同志為承德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王志強同志為承德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承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劉立杰同志為承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常艷龍同志為承德市財政監督稽查局局長(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宋艷芝同志為承德市統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維軍同志為承德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隊長(試用期一年);
徐樹星同志為承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遲運鵬同志為茅荊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處長;
王建民同志為灤平國有林場總場場長;
檀杰華、趙志勇、孫建軍同志為灤平國有林場總場副場長;
王井元同志為承德市林業和草原局生態工程項目管理中心主任;
耿金川同志為河北承德林業和草原調查規劃設計院院長(保留原試用期)。
免去:
王書立、張希躍、于清軒、劉志慧同志承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楊玉興同志承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劉俊同志承德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魏占軍同志承德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
裴越同志承德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羅東海同志承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艾雪峰同志承德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任樹懷同志承德市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鞠建茹同志承德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隊長職務;
吳雙麒同志承德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職務;
戴廷耀同志承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職務;
趙長宇同志茅荊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處長職務;
因機構更名,王建民、檀杰華、趙志勇、孫建軍同志原灤平國有林場管理處,王井元同志在原承德市林業局生態工程項目管理中心、耿金川同志在原河北承德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所任市委管理職務自然免除。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