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承德市召開“網約車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全程實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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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朋友們:
上午好!歡迎出席今天的發布會。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決策部署,進一步指導和規范全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健康持續發展,近日,我市出臺了《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為使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更充分了解政策詳情,保證政策全面落實到位,今天就《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進行政策解讀。
今天的發布會我們邀請到了承德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臧志福同志介紹相關情況,還邀請了承德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處長周志忠同志就相關問題回答媒體記者提問。
首先,請臧志福同志介紹相關情況。
承德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臧志福:
各位媒體朋友:
上午好!
十分感謝大家對全市交通運輸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按照新聞發布會統一安排,今天就我市出臺的《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情況向大家作一介紹。
《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經市政府第十四屆四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4月9日以承市政辦字〔2020〕18號文件形式正式印發,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該文件是根據中央提出的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精神制定的,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到我市行業發展和管理實際,旨在推進我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健康發展、規范發展,在諸多措施內容上作出了詳細規定。
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隨著人民群眾對交通運輸美好服務需求的日益增長和“互聯網+”在交通運輸各領域的深入拓展和融合,網約車服務迅速興起,不僅為社會公眾帶來多樣化出行選擇體驗,也為傳統運輸行業的轉型升級帶來了創新的動力。近年來,網約車在充分發揮互聯網這一平臺和工具優勢的同時,也帶來了服務質量、出行安全以及市場競爭公平性等諸多問題。為進一步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規范網約車經營行為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和省政府相繼出臺有關文件,在明確網約車管理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對準入條件、運價管理、車輛標準、從業人員資格條件、網約車運營要求和報廢條件等內容,并授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地方實際,予以細化和完善。
基于上述情況,為貫徹落實好各級文件精神和有關要求,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便捷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6〕第58號)、《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2016〕第60號)、《河北省深化改革推進我省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6〕第31號)、《承德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承市政辦字〔2018〕175號)等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我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并出臺了《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二、起草過程
在文件起草過程中,我們對全市網約車的規模數量、存在問題、市場需求、發展方向等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并多次走訪“滴滴出行”等網約車平臺企業就規范網約車發展進行深入探討,同時充分研究并吸收借鑒北京、上海、杭州、石家莊、保定等地的網約車管理經驗和舉措。成稿后,又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制機構、相關部門和企業及從業人員等各方意見,并嚴格履行了召開了聽證會、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幾易其稿,反復修改,最終定稿,力求我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切合實際、科學合理,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內容
《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共6章49條。
第一章是總則(第1-4條),主要對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職能責任、發展方向等內容作出規定;
第二章是網約車平臺公司(第5-11條),主要規定了申請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經營條件、申請渠道和要件、申請許可等方面內容;
第三章是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第12-19條),主要規定了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和人員的經營條件、申請流程及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等內容;
第四章是網約車經營行為和權益保障(第20-38條),主要對安全運營責任主體、經營中的權利和義務、乘客權益保障、社會監督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
第五章是監督管理(第39-47條),主要對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與公安等其他部門聯合監管及違法違規行為和懲處措施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六章是附則(第48-49條),主要對相關管理部門按職責依法處罰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進行規定,并規定了《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施行日期:本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有幾個方面的規定需要重視,一是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期限規定:注冊有效期3年。需繼續從事網約車運營服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延續注冊;二是網約車車輛經營許可期限規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首次注冊之日起不超過8年或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三是網約車車輛報廢、退出、轉讓的有關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不得擅自轉讓。車輛報廢、退出、轉讓的,由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注銷車輛經營資質。車輛退出運營的,可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使用性質登記變更。平臺與車輛接入關系終止以及平臺經營期終止的,車輛在未辦理接入新平臺期間,不得從事運營。四是關于從事經營的有關規定:平臺公司應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車輛應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均應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后,方可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這些證件均由行業主管部門核發。
各位媒體朋友們,《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施行,將為引領我市網約車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為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希望通過這次的政策解讀和各位媒體朋友們的廣泛宣傳,使從事網約車經營的企業、個人和社會公眾更多了解這項政策,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行業發展和監管進行廣泛監督,為共同促進出租車行業規范發展、健康發展、持續發展建言獻策。
謝謝大家!
感謝臧局長的介紹。
下面進入提問環節。請各位媒體記者就有關問題進行提問。請提問的記者舉手示意,并通報所在的媒體。
騰訊大燕網記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定義是什么,我們如何理解網約車?
回答:承德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處長周志忠
網約車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簡稱,在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方面,出租汽車分為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
《承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由于之前網約車沒有規范性的文件,乘客在乘坐網約車時的個人安全、個人信息等方面權益沒有保障,現在我們出臺了管理辦法,在這些方面都作了規定,這些問題將得到根本性的改善?;ヂ摼W與出租車行業深度融合發展到今天,可以說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已經開始相互交融,從便捷性等角度已經沒有明顯區別,現在我市的大部分巡游出租汽車也實現了網絡預約服務,并且我們也有2031111巡游出租車電召平臺,在服務便捷上都有保障。至于今后的發展,到底是傳統的巡游出租汽車,還是新興的網約車更有優勢,作為行業管理部門,我們將積極引導市場的良性競爭關系,在比拼更快捷、更高效、更優質的服務上進行自然的優勝劣汰,一方面促進市場繁榮、規范,另一方面希望提供廣大群眾更好、更多的服務體驗。
承德手機臺記者: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有什么要求,需要幾座車輛?
回答:承德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處長周志忠
首先,對網約車市場要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適時適量,分批次投放運力,實現有計劃地市場調節,鼓勵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而且明確要求網約車必須安裝符合國家規定具有行駛記錄、衛星定位、應急報警裝置車載設備并接入行業監管平臺。其次,考慮到網約車高品質服務的原則將車輛檔次定位為計稅價格高于我市同期上牌的巡游車0.5倍,另外,按照規定車身不得張貼、擺放、安裝任何標志、標識、設備和廣告等。第三,因為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已規定車輛為“7座(含7座)及以下乘用車”。為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并保護乘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制定《辦法》的時候,將車輛定為“本市號牌且登記注冊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車。”
騰訊新聞記者:請問巡游出租汽車能否從事網約車運營活動?
回答:承德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處長周志忠
巡游出租汽車可以從事網絡預約運營,相反網約車不能從事巡游運營,同時文件明確要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從事網約服務時,除遵守《巡游出租汽車管理規定》外,還要遵守網約服務的相關規定,如:按照平臺公司計價系統顯示金額收費,不得超越經營范圍駐地經營,不得在預約營運中未經乘客允許載乘他人等等。
特別說明的是,持本地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駕駛網約車(非巡游出租汽車)從事運營,應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時符合網約車駕駛員條件情況下,可以核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注冊后方可從事網約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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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3位記者朋友的提問,感謝2位嘉賓的精彩發布與答問?!稌盒修k法》已上傳至承德市政府網站,請自行查閱,由于時間關系,今天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