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的這些重要表述備受矚目。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我國正積極布局國家生物安全防火墻,將生物安全治理提檔升級。生物安全防火墻防什么?怎么防?
生物安全四大內涵
在2019年,我國便已啟動生物安全法的立法進程。當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生物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草案,生物安全領域的適用范圍可概括為以下幾類。
防控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目前全球傳染病防控形勢嚴峻,新發突發傳染病不斷出現。近十幾年來,國際社會先后遭遇2003年非典疫情、2009年H1N1流感疫情、2014年埃博拉出血熱疫情、2016年寨卡疫情等。重大新發傳染性疾病在如今高流動性社會的背景下,跨物種感染、跨地域傳播越來越迅速。
防范外來物種入侵與保護生物多樣性。我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國家,同時面臨外來物種入侵、物種減少、遺傳多樣性遭破壞等問題。尤其是隨著異寵貿易興起,不少外來動植物被遺棄、放生或逃逸,讓中國本土生物多樣性深受其害,造成生態破壞和農業減產。另外,由于濫捕濫殺和環境破壞,一些我國特有物種陷入滅絕危境,給加大生物“保種”力度敲響了警鐘。
防范生物恐怖襲擊,防御生物武器威脅。炭疽郵件事件、與生物恐怖相關的病原體投送等潛在隱患,讓防御新興生物恐怖襲擊的難度增大,人為濫用或謬用前沿生物技術所造成的風險也關系到軍事和國防安全。
生物技術研發應用與生物資源安全。目前生物新技術被濫用的風險正在升級,干細胞研究、基因編輯、合成生物學研究等需要進一步規范。現代農業生物技術被少數西方寡頭企業壟斷,部分農產品長期依賴進口,農藥、化肥、抗生素過度使用等情況,可能引發糧食安全和人口健康風險。基因資源流失現象時有發生,遺傳材料和生物信息數據的跨境非法交易與傳遞,可能導致我國特有種質資源受損或流失。
戰略課題多點發力
生物安全是國家新興戰略課題,只有強化戰略規劃,構建統一指揮、軍地互補、部門協同、全民參與的新型生物威脅防御體系,提升應對生物安全風險的能力,才能補齊我國在生物安全風險防控方面的短板。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以最嚴格的法律條文禁止和嚴厲打擊一切非法捕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是從源頭上遏制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萌芽的手段。而解決濫食野生動物問題,既要依法嚴厲打擊,又需要全體社會成員自覺樹立不食野味、保護生態等意識,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健全國家生物安全法規體系和制度保障體系。現有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條例尚存相互重疊、交叉、空白、沖突的問題。對此,除了以此次生物安全法立法為引領,還要以危險生物活動管理專項立法為骨干,以生物安全標準制度、生物技術貿易制度、生物安全能力激勵制度、生物技術損害救濟制度為依托,統籌保障人民群眾安全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生物安全和生物產業發展兩方面要求。
在制度保障體系方面,應加大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構建新型生物威脅防御體系,健全重大傳染病應急防控體系。
強化生物安全的風險意識和治理能力。患止于未然,全社會應該以深入反思此次疫情應對中的問題為基礎,充分認識生物安全對民眾健康、國家安全和人類發展的重要性。公共衛生部門特別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吸取教訓,全面完善疫情風險控制機制,推動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常態化,筑牢公共衛生防疫第一道防線。同時加強流行病學數據收集與信息共享、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風險評估和報告管理。
此外,還應強化生物安全隱患的監測、識別和排查,長期規劃和確保相關的人員、技術、工程與物資儲備,定期開展國家生物安全風險的評估和防控對策研究,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方面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