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劉昆鵬 畢雪梅 王嵐)傳染病防治關系到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面對新冠病毒肺炎的肆虐,依法防疫、科學防控至關重要。你知道《傳染病防治法》嗎?又對它有多少了解?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治專家梁良來為你答疑解惑!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預工作隊隊長、傳染病防治專家梁良。畢雪梅 攝
還有哪些行為觸犯了法律條例?
“新冠肺炎,這是一個我們全社會的突發事件。不光是傳染病防治法,我想其它法律法規也對我們的行為有一個非常好的規范。”據梁良介紹,造謠、對疫情的不真實散布、哄抬防護物資物價,這些行為都是違反法律,在《刑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都有明確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對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有明確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