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劉昆鵬 畢雪梅 王嵐)傳染病防治關系到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面對新冠病毒肺炎的肆虐,依法防疫、科學防控至關重要。你知道《傳染病防治法》嗎?又對它有多少了解?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治專家梁良來為你答疑解惑!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預工作隊隊長、傳染病防治專家梁良。畢雪梅 攝
患者不配合治療屬于什么行為?
“傳染病防治法對這些行為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據梁良介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傳染病防治法中也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的病人,應該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這也是我們公民的義務。”梁良介紹,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他指出,《刑法》中還有一些條款明確規定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