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員對信工學院項目工地施工現場進行消殺。 記者 信賀寧 攝
長城網訊(記者 信賀寧)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積極推動建設項目開(復)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住建部門在嚴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推進建設項目有序開(復)工,按照分區分類防控要求,有針對性、差異化地指導企業做好復工,避免“一刀切”,扎實推進疫情防控和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各地要指導企業科學編制復工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遞增人員、遞增施工量等,確保項目有序安全復工。督促重點民生工程、國有投資工程等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抓緊落實人員、資金、設備、建筑用材等條件,加快推動項目實質性復工開工。
各級住建部門要做好施工現場人員排查、管控,對申請開(復)工但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切實做到達標一個,復工一個。因疫情防控導致的建設工期延誤,屬于合同約定中不可抗力情形,建設單位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順延,防止后期搶工期、趕進度造成安全生產風險。
全力做好項目開工建設審批服務。依托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疫情防控期間對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郵寄辦”等“不見面審批”模式。施工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現場踏勘可采取視頻方式,審核辦理時限不超過24小時。
嚴格項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各地要督促責任主體單位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對復工前施工現場重要環節、重點部位進行全面徹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各類腳手架、起重設備等安全使用情況,以及危大工程、臨時用電、消防等安全管理情況,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做好項目開(復)工保障工作。各地要確保開(復)工項目有充足的防疫物資保障,協調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勞務人員返場復工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商品混凝土、鋼筋等主要建材供應調度機制,保障項目建筑材料有序、足量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