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閆思宇 通訊員 何菲 李東瑞)記者從河北省財政廳獲悉,近日,省財政廳立足財政職能,細化出臺11項具體措施,有力有效支持全省醫療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疫情防控所需醫療物資供應。
為做好疫情防控醫療物資所需資金保障,省級財政設立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全省醫藥物資儲備、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所需醫用設備設施和防護物資等,以及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支出事項。市縣財政也應劃撥專項資金,用于物資采購、儲備和管理工作。
發揮政府儲備作用支持應對疫情緊缺物資增產增供。省級已建立重點物資儲備庫,支持醫療緊缺物資生產企業增產增供。市縣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創新體制機制,擴大收儲范圍,增加儲備規模,特別是要增加應對公共衛生事件重要物資的政府儲備規模。
建立政策激勵機制。鼓勵醫用連體防護服、N95口罩、醫用外科口罩、防霧護目鏡/防護面罩、隔離衣等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擴大生產規模,對于積極響應省統一調撥要求,在疫情防治物資保障中積極供給政府收儲的,按企業技術改造設備購置額的一定比例優先給予技改資金獎補,并在工業設計、兩化融合、技術創新、品牌創建等領域優先給予支持。
落實疫情期間企業就業培訓政策。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就業吸納補貼。對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的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者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范圍。加大創業載體獎補力度,支持創業孵化園區、示范基地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措施。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減免稅收降低成本。精準落實省財政、稅務、海關三部門聯合出臺的10條稅收減免措施,減輕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實體企業的沖擊。
落實財政金融服務。切實貫徹落實財政部等五部委關于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有關文件要求,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省財政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繼續開通政府采購“綠色通道”。在保證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復工復產企業直接采購。
繼續加大政府債券支持力度。制定用好政府債券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措施,省財政對符合發行條件、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優先安排發行。
此外,要求市縣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疫情防控各項政策落實,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研究支持醫療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政策。建立防拖欠長效機制,督促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加快完成清欠目標任務,確保2020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