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張曉明)2月14日,河北省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聯合發布通知,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加強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工作,實施還款救助,切實幫助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或未畢業但合同已到自付本息的學生)。
救助對象:因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無力按期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借款學生(或未畢業但合同已到自付本息的學生)。
救助額度及條件:借款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因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擔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學生本人或書面委托他人申請代償2019和2020年度國家助學貸款應還本息。如果發生借款學生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親屬申請一次性代償全部國家助學貸款應還本息。
通知提到,對于已經畢業且處于還款期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 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精神,可合理延后還款期限。
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的借款學生、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的借款學生,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家庭學生,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學生可充分利用95593助學貸款呼叫中心,農信社發放的助學貸款請撥打96369電話咨詢,為學生及家長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