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周亞彬)支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進口、支持外貿企業復工投產、積極協助辦理不可抗力證明、加大企業信貸供給……2月10日,河北省商務廳印發了《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措施》)。
支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進口。對受政府委托進口防疫物資和設備等進口業務,免費提供海外出口方資信調查,提供進口預付款保險服務。同時,加大對外貿企業信保保費支持力度,放寬理賠受理要求,開設專項定損核賠綠色通道。
支持外貿企業復工投產。按照“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重點制造業企業和人均效益高企業”優先原則,對企業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設備檢修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隔離區設置規范、本地員工占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復工安排。
加大對外貿企業信保保費支持力度和企業信貸供給。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和有出口訂單的外貿企業,各金融機構要給予貸款融資支持。同時,要加強金融產品創新,針對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開工導致資金緊張的,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工資貸”“租金貸”等專項金融產品,滿足外貿企業融資需求。對于疫情防控物資、原輔料生產相關企業的專項金融產品可納入“普惠貸”補償范圍。
防范化解疫情期間外貿企業風險隱患。加強疫情時期對全省外貿進出口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提前預警預測,及早發現問題,及時有效應對,保障外貿進出口平穩健康發展。加大對疫情期間企業海外買家資信服務力度,為企業提供風險預警信息、國別風險信息、限額買家資信調查、海外投資咨詢等服務,及時發布疫情期間風險預警,指導企業制定疫情期間風險防范方案。
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支持外貿企業實施穩崗就業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