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楊亞紅)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2月7日,河北省民政廳下發通知,各慈善組織對疫情防控捐贈款物,一律不得收取任何手續費、管理費。
通知要求,嚴格捐贈款物接收管理。各慈善組織被確定為款物接受單位的,要按照《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嚴格工作程序,明確紀律要求,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款物接收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并向捐贈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各慈善組織暫不接收與疫情防控無關的物資,不得接受不符合防疫要求的醫療物資等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通知指出,規范捐贈款物使用管理。各級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及其他慈善組織要做好疫情防控捐贈款物接受登記和統計,規范完善捐贈資金撥付、物資發放工作流程。當前,所募集的捐贈款物,主要用于定點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與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對捐贈款物,各慈善組織要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安排使用。對捐贈人指定捐贈款物用途或受援地區的,要尊重捐贈人的意愿使用;對無明確捐贈意愿的,要按照本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統籌安排使用。要增強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政治性和時效性,嚴禁發生積壓和挪用現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各慈善組織對疫情防控捐贈款物,一律不得收取任何手續費、管理費。
通知要求,及時公開捐贈信息。各慈善組織對疫情防控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使用詳細情況,包括捐贈人、捐贈時間、捐贈金額、捐贈物資、捐贈意向及受捐對象、支出時間、支出費用、支出方向、具體用途等信息,要按照《慈善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規定,通過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本組織網站或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等,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示,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尊重和維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捐贈人的知情權。相關信息至少三天公布更新一次。
通知強調,嚴厲打擊非法募捐行為。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大對本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公開募捐活動監管力度,依法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對無公開募捐資格擅自開展公開募捐的組織和個人,要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雖有公開募捐資格但項目未進行備案的,要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對合法募捐行為但信息公布不完整的,要指導其及時補充完善信息。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暢通舉報渠道,接受公眾監督。省民政廳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5545、88615535。